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【通知】关于办理2024年教职工子女医疗费补助的通知

[日期:2024-12-12] [字体: ]

各位老师:

2024年教职工子女医疗费补助工作即将开始,根据《南京大学教职工补充医疗保险实施细则》文件精神,按照男单女双的原则,请符合下列条件的女教职工,携带本人校园卡子女出生证复印件(或其他证明亲属关系材料)以及就诊的发票、明细单,于下列时间到校医院办理补助手续。

一、办理条件:

1、本校事业编制、专职科研岗、统招博士后、校聘岗人员的女职工子女,18周岁以下。

2、在医保定点医院就诊看病,经城镇居民基本医疗保险报销后,全年每个子女个人自付金额合计在1500元以上(所有发票必须是医保发票,自费发票不报)。

二、办理时间:

2024年12月16日---2025年1月10日

三、办理地点:

鼓楼校医院 421室 周一(8:00-11:45,13:30-17:00,节假日除外)

仙林校医院 214室 周二(8:00-11:45,13:30-17:00,节假日除外)

浦口校医院二楼办公室 周三(9:00-11:30,节假日除外)

苏州校区门诊部 周二(8:00-11:30,13:30-17:00,节假日除外)



南京大学医院  

2024年12月12日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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